华侨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成效显著
华侨大学,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是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与福建省共建的国家重点建设的公办综合性大学。学校秉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坚持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日,华侨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众多毕业生荣获学士学位。
根据华侨大学授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有两次申请学士学位的机会。本次受理的申请对象为华侨大学主考的2021年12月、2022年6月、2022年12月、2023年6月毕业的自考本科学生。
华侨大学根据自考专业考试计划选定一门外语和两门专业课作为学位课程,各专业的三门学位课程详见华侨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学位课程选定目录。每门学位课程分别需达到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语对应的自学考试课程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的免考标准;专业课对应的自学考试课程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或达到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的免考标准。
在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中,有许多同学在学业上表现出色,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他们在申请学士学位过程中,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如华侨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2寸蓝底无白边免冠照片等。在这些同学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荣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纷纷表示,这一荣誉是对他们多年努力的肯定和鼓励。学士学位的获得,不仅为他们今后的就业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让他们更加坚定了继续深造的决心。
华侨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了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视,也为广大师生树立了榜样。学士学位的获得,不仅是对毕业生学业成绩的认可,更是对他们综合素质的肯定。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些荣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将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为国家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华侨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成效显著,为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华侨大学将继续秉持“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而努力。